中国共产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公开引进3名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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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党校发展需要,加快建成一支学科健全、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人才队伍,中共德宏州委党校2024年将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引进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岗位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四、引进范围
具有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引进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守法纪,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与科研工作;
6.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投递报名材料。电子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将下列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7.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证书。
七、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资格初审。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引进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扫描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初审符合该岗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测评。面试测评前现场审核报考所需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具体审核及面试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采取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测评。面试测评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学校指定的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设计好教学内容及方案,现场进行试讲(45分钟)。教学能力测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参与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2.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需求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回答(15分钟)。
3.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计算出每人的测评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测评成绩=教学能力得分×70%+综合知识能力得分×30%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5.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考察、体检程序;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共同研究确定。
(三)资格复审。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本次公开引进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德宏州委党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与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五)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合格后,经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引进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初步人选。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若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按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二)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九、其他事宜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德宏州委党校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老师,梅老师。
[附件:附件2.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汇总表]
[附件: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德宏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