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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时间:10-27 浏览:109 德宏州 高校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2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学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存在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教师职业的禁止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管理系统(网址:https://***或https://***)进行网络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管理系统(网址:https://***或https://***)→注册账号并登陆→填写报名信息→根据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确认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8日18:0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至17: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 .jpeg, .JPG, .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1M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3BW003、2023BW004、2023BW008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的,须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或提供的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办理;

4.2023BW009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准考证领取

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0日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领取准考证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一张1寸免冠蓝底照片。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方能开考。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未达到2: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11:00

笔试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并按自动弃考处理。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话:0692-3028397、3029235)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降低比例或等额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2日9:00—11:00

资格复审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

资格复审要求:按照《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五项第三条“报名材料”要求,携带原件,现场进行核查。如未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则资格复审不通过。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14:30开始

面试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2日下午14:15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达面试候考地点,未能在面试开考前按时到达者按自动弃考处理。

(二)面试要求

面试测评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行组织开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试讲、回答提问(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70分。

试讲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内容,试讲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内容,试讲时间15分钟。除2023BW001岗位须使用泰语试讲外,其余岗位统一使用普通话。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5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由学校分配。公示期内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十三、岗位待遇

(一)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待遇按《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制外合同用工管理办法(修订)》(校办发〔2021〕20号)文件规定教学岗位教师标准执行。完成10个学分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应发工资为4700元(不含学校缴纳的五险一金),超过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按月计发;工作量不饱和的,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其他工作,方能执行全额工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给予一个月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再给予1500元奖励。

(二)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寒暑假、产假、婚丧假、男方陪护假和法定的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加入工会者参照工会会员标准执行慰问品相关政策。

十四、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见附件2。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692-3028397、3029235;

(二)监督电话:0692-3028284;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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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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