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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2024年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教师公告

时间:02-21 浏览:183 德宏州 公招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德宏州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实施意见的批复》(德政复〔2009〕31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2号)要求,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名。

一、学校简介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招收盲、聋、智障适龄儿童的全寄宿制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筹建于1996年3月,2001年9月正式招生开学。学校占地面积20亩,校舍建筑面积9505平方米。学校坚持“让走进来的人都自信,让走出去的人都自立”的办学理念,坚持“一切为了残障孩子的生存和发展打基础”的办学宗旨,努力打造“让聋生出色发展,让盲生超常发展,让智障生自信发展”的学生发展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不断推进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为全州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岀了积极的贡献。现有在编教职工45人。目前共有16个教学班(其中4个聋班、11个智障班、1个盲班),共有学生249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招聘

人数

学历条件

教师资格证要求

1

特殊

教育教师

特殊教育040108;手语翻译050109T;融合教育0040113T;教育学(特殊教育方向)0401

1人

普通招生计划公办高校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学士学位及以上

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普通招生计划公办高校二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学历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特殊教育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特殊教育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特殊教育知识体系和课程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活动设计、组织与实施能力;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教学资源。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5.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六、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根据省教育厅招聘要求具体确定,另行通知)。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3月1日至现场报名当天早上11:00前截止。通过向招聘学校邮箱投递材料报名,报名材料命名要求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方式”,上传至邮箱2563437828@***

(2)报名需提交资料

需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有效身份证、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大学学业成绩单(需盖有学校公章)等证书电子版PDF格式材料各1份或现场提交。

(3)现场报名:2024年3月(根据省教育厅招聘要求具体确定,另行通知)。

(4)应聘考生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考生自行承担;不如实填报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考生,取消本次考核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工作人员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具体考核测评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的将默认为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1.方式:现场面试考核。

2.时间和内容:考核时间为15分钟左右,内容含自我介绍(2分钟)、说课(10分钟)、问答交流(3分钟)。

3.评分:根据测评方案,组织测评专家组对确定为考核对象的应聘者进行现场测评,同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完成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并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资格复审

7月,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费用自理。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七)考察

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属免费师范生的须签定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相应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测评资格。

(二)应聘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不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的,取消考核测评资格。

(三)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电话:0692-2285187;

苏蕾,18388221574; 陆智艳,1800882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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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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